一、申请人身份证明
(一)自然人须提供的身份证明
1、境内申请人提供:身份证、户口簿(户籍证明);
2、境外申请人提供:护照、台胞证、港澳身份证、通行证;
3、其他身份证明。
(二)法人、其他组织须提供的身份证明
1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机关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;社团法人登记证;其他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。
2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。
二、需要公证的文书文本原件
三、委托他人代办还应提供:
1、申请人授权委托书;
2、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
◆ 对于以下情形本处不予受理:
1、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无利害关系;
2、文书文本来源或出处不合法;
3、文书内容本身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德、公共利益。